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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加速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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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5-01-01
  • 发布: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扩大省内17个经济强县(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鼓励和支持这些县市发挥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说,扩大经济管理权限,加快经济强县(市)发展,有利于全省经济进一步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促进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也有利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增强体制优势。

    县域经济比较发达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一大特点和优势。2000年,浙江有22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市),总数全国第一。近十年来,浙江省多次研究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于1992年、1997年两次出台扩权政策,激发了县域经济的活力。此次,按照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三项标准,确定绍兴、温岭、慈溪、诸暨、余姚、乐清、瑞安、上虞、义乌、海宁、桐乡、富阳、东阳、平湖、玉环、临安、嘉善等17个经济强县(市),它们200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合计2300多亿元,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扩大经济强县(市)经济管理权限,依据“能放都放”的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目前须经市审批或由市管理的,今后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备案;须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由扩权县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浙江省首批公布的扩权事项,涉及发展计划、经济贸易、外经贸、国土资源等12个方面的审批管理权限,共313项。目前,该省正在研究确定第二批扩权事项,以及与经济管理直接相关的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配套放权办法。今后还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扩权县市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