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腐败是一个世界性课题。腐败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防治腐败应按照事物有机联系的观点,从社会整体和系统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探索。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汇集了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和近年来反腐败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从系统角度研究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特别是《实施纲要》提出的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和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的思想,为研究建立执政党拒腐防变机制指明了方向。应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完善执政党的拒腐防变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把制度混同于机制,认为只要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就是形成了机制。但事实上,制度不是机制,或者说不能简单等同于机制。机制又叫机理,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原理,是传统的工程学概念。社会科学范畴的“机制”概念可定义为:系统内外部各种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通过一定的互动、互补和互济作用形式表现出来,形成系统的整合功能和综合效率。
执政党的拒腐防变机制,是指执政党在预防和惩治腐败过程中各种相关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推动、相互制约的关系及运行机理。这一概念以突出反腐败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为核心,重点把握执政党拒腐防变各种要素功能的共生互济、协调互补、制约互动关系,从动态角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反腐败系统的整体功能和作用。
健全执政党拒腐防变机制,必须有效发挥反腐败体系的系统整合作用。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中割离出来,它将失去应有的作用。这一系统运行规律要求我们在对系统的研究中,必须从有机整体的角度去探讨系统与要素的关系,揭示各种要素之间的运行关系,有效发挥机制的系统整合作用。
从系统整合的角度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许多相对独立的范畴,如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防、遏制等,也可以分别采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相应的措施,而机制建设的目的就是要针对滋生腐败的主客观原因,科学设计反腐败各种要素之间的制约和互动关系,把握教育、制度、监督的内在联系,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手段,使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具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在特质的有机整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制度和监督的整合作用,建立从主观到客观全面控制腐败产生的良性循环系统,形成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有效机制,实现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的有机统一。
健全执政党拒腐防变机制,必须创设良好的社会文化心理氛围。系统的平衡发展和稳定运行需要以相应的外在环境氛围为条件。氛围是群体成员一定生活方式的凝聚,是一定文化风俗习惯的沉淀,对群体行为具有影响和导向作用。从执政党拒腐防变机制的角度看,社会文化心理氛围是一种软环境,潜移默化地渗透于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意识之中,从而形成环境调控机制,主导着人们对腐败的认识和态度。
目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型时期,传统的思想道德规范体系受到冲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尚未成熟,在腐败蔓延的同时,许多人存在着羡腐、纵腐等消极心态,当这些心态变成一种社会文化氛围时,就会不断渗透到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对权力行为形成消极影响。所谓“同流合污”,从文化角度讲,就是从众心理的反映。现阶段有些腐败的出现确实是因为一些人在“腐败文化”氛围下,自觉不自觉地成为腐败分子。因此,社会文化心理氛围与执政党的拒腐防变能力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构建拒腐防变机制,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反腐败文化心理氛围,形成崇尚廉洁从政、贬斥贪污腐败的社会评价,营造“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从而为廉洁从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加大文化含量,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独特功能,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健全执政党拒腐防变机制,必须注重开发反腐败的动力资源。任何系统的运转都需要有相应的推动力量。执政党依靠谁来拒腐防变,如何有效激活各种反腐败资源,这是反腐败的基本理念问题,也是拒腐防变的动力机制问题。在建立反腐败惩防体系的过程中,注重开发执政党拒腐防变的动力资源,通过有效的载体将潜在的动力转换成现实的动力,激发社会各个层面反腐败的积极性,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根本性问题。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同时,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是推动执政党反腐败的主力军。依靠人民群众反腐败,是执政党拒腐防变机制重要的动力源泉。应对公民和社会组织进行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权利、法律保障等作出规定,使群众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途径上,要通过建立协商对话制度、旁听会议和意见征集制度等,为各种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畅通的渠道。要健全反腐败激励机制,加大树立廉政典型和反腐标兵的力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准则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有效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
健全执政党拒腐防变机制,必须建立科学化的反腐败制度体系。执政党的拒腐防变能力与党的制度化水平密切相关。制度化水平是一个综合概念,它不仅包括单项制度的科学化水平,而且要看制度体系的整合功能和互动机制,以及制度建设理念和制度创新能力。
制度和机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制度是一种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意在引导、控制和规范人的行为;机制所注重的是各种制度之间有规律的互动,是使制度发挥作用的各种要素的有机组合,是制度运转的动态形式和润滑剂。不依托相应的制度,机制则成为无源之水;没有机制的调节和推动,制度则成为僵死的教条。事实上,见诸纸面的规则只能是制度的静态形式,而制度的灵魂———真正使制度得以运转的动力———恰恰是隐藏在制度背后的机制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机制是运转着的制度体系,是运行在现实中的规则。实践证明,建立有效的机制能够产生出一种微妙的动力,推动整个制度体系有机地运转起来。为此,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制度创新的重要契机,克服制度制订和运行中存在的单一性等不足,按照整体性、科学性、实效性和联动性相统一的要求设计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形成一个由整体制度和局部制度、综合制度和配套制度相互结合、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的严密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全面构筑抵御腐败的制度防线。
(作者:辽宁省委党校教授 唐晓清;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