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工商部门正式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出资信用公示管理办法》,将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通过宁波企业信用资讯网、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和《宁波日报》等载体予以公布,对其出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这是提升我市外资引进到位率的一项重要举措。
工商部门根据外资企业出资信用情况,按A、B、C进行分类公示和分级管理。A类企业为出资各方出资已全部到位的企业;B类企业为出资各方按章程规定期限缴纳出资,但出资期限未到尚未全部缴足的企业,C类企业为出资各方逾期未缴足出资的企业。工商部门对A类企业实行常规管理,办理各项登记手续时可进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年检时采取形式审查、快速通过的原则进行办理。对B类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加强对该类企业出资情况的跟踪检查,在出资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向企业送达《出资提示通知书》,督促企业按期缴纳出资;年检采取一般审查、有序通过的原则进行办理。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管理,按照“加强监管、依法处理、宽严相济、重在规范”的原则,严格规范其出资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类企业进行处理;年检时一律暂缓通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