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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实施品牌战略 着力建设“品牌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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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7-07-18
  • 发布: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06 年,我市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快推进品牌之都建设,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2006 年品牌建设取得的成绩

      2006 年,我市品牌建设喜获丰收。全市新增26 件“中国驰名商标”、11 个“中国名牌产品”、46 件浙江著名商标、53 个浙江名牌产品和155 个宁波知名商标、123 个宁波名牌产品, 还有9 个品牌上榜商务部首批“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截止2006 年底,宁波已累计成功培育了37 件“中国驰名商标”、44 个“中国名牌产品”、12 个“中国500 最具价值品牌”、20 个“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5 个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 拥有214 件浙江著名商标、187 个浙江名牌产品和445 件宁波知名商标、387 个宁波名牌产品。2006年,全市工业名牌产品实现销售产值1998.5 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的34.1%。2006 年,全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70 个、绿色食品32 个、有机农产品4 个,累计已有无公害农产品212 个、绿色食品118 个、有机农产品18 个,整体水平居全省前列。继2005 年荣膺“中国品牌之都”、“中国文具之都”和“中国模具之都”后,2006 年我市再次荣获中国品牌研究院评选的“中国品牌之都”殊荣,并获得“中国塑机之都”光荣称号。

      在商标建设方面,2006 年, 我市引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3375件。其中,涉外商标注册申请1092 件,农副产品商标315 件,服务商标382 件。我市累计注册商标数达33649 件,其中农副产品类商标2134 件,服务商标2526 件,涉外商标累计达2325 件。据调查,我市有162 家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在国外注册了1070 件商标,平均每家企业6.6 件,产品远销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2006 年品牌建设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规划

      为加强对“品牌之都”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于2006 年7月建立了市推进“品牌之都”建设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毛光烈市长任联席会议组长, 邬和民副市长和余红艺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经委、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贸易局、外经贸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以及保税区、大榭开发区、高新产业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并在市经委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市品牌领导机构的建立,为推进品牌建设提供了组织制度的保障。2006 年9 月1 日, 余红艺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市推进“品牌之都”建设联席会议。会上,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会议讨论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品牌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最后余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余市长在会上指出: 推进品牌建设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需要,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客观需要,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要,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品牌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营造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品牌之都建设。

      2006 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6〕8 号),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全市品牌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领导机制。《意见》的出台为我市“品牌之都”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导。有关部门结合“十一五”品牌发展的目标,深化制定了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如市工商局制定了《宁波市商标发展五年规划》, 质监局制定了全市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2006-2010 年), 外经贸局修订了《宁波市出口品牌发展规划》等等。这些规划为我市品牌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扩大品牌宣传,注重宣传效果

      2006 年,我市开展的品牌重要宣传活动有:一是举办商务部组织的“品牌万里行”宁波站活动。我市以外经贸局、贸易局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了品牌展示和品牌巡游等活动,对制造业品牌、出口品牌和“三绿品牌”、“老字号”及服务品牌进行了宣传,中央和省市媒体作了广泛报道,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举办了“2005宁波工业风云榜颁奖盛典”活动。4 月20 日,市政府主办、市经委和宁波电视台承办的“2005 宁波工业风云榜颁奖盛典”活动,通过电视录播发布了2005年获得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榜单,并进行了表彰奖励,推出了最具品牌价值企业一一雅戈尔集团,邀请浙江大学教授、博导张旭昆先生谈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此次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了良好的反响。三是在机场路设立了“品牌之路”大型宣传广告牌。4 月份,市工商局组织设置的宁波11家驰名商标企业的50 块宣传广告牌,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揭牌建成,构成了独具特色的宁波“品牌之路”,也是全国现有国际机场首家设立的品牌之路,宣传效果十分明显。四是开展“质量月”活动。市质监局紧紧围绕“展示品牌魅力,建设创新城市”这一主题,组织名牌战略高层论坛、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中国名牌产品宣传画、组织“宁波?中国品牌之都暨2006 年中国名牌产品颁奖晚会”等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我市名牌企业的良好风采,树立了优质产品的形象,展现我市近年来品牌建设的丰硕成果。五是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市旅游局组织开展了为期十个月的诚信旅游活动, 重点打造旅行社和饭店业服务品牌。

      (三)利用展会平台,推进品牌销售

      2006 年, 我市主办或承办的重要展会包括第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第十届中国国际服装服饰交易会、2006 中国食品博览会和第十一届中国宁波国际住宅产品博览会等一系列展会,我市已跻身全国十佳会展城市行列,会展活动常年不断。同时,还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农博会、中博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许多全国性展会。在各种会展活动上,突出我市品牌产品的展出,促进品牌产品的宣传和销售。例如,我市2006 年5 月在沈阳主办了中国品牌之都?宁波品牌商品交易会, 参展企业198 家,参展品牌包括驰名商标9 个、中国名牌26 个、省级名牌58 个、市级名牌85 个,品牌参展率超过90%。交易会3天共吸引客商5万人次,总成交金额突破5 亿元。市农业局共组织419 家农业龙头企业参加了北京、上海等7 次大型农业博览会, 共达成702 项合作协议。

      (四)推进自主创新,加强标准建设

      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科技竞争的核心和产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企业创牌和提升竞争力的先决要素。2006 年初召开了全市推进自主创新大会,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年底市科技局又制订出台了《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项目,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去年,全市财政科技三项经费的投入大幅增长,比上年提高33.6%。企业科研投入也快速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36.68 亿元,增长48.43%。2006 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365 家,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达到137 家, 国家级工程中心达到6 家。我市还获国家授权专利6056 件,比2005 年增加了51.9%,专利授权量在14 个副省级城市中仅次于深圳和广州,位居第三,居浙江省第一。

      推进标准建设是深化实施品牌战略的又一重要措施。市质监局制订并通过市政府出台了《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 推进质量和技术标准工作。我市已有一批企业参与或主持国家(行业)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宁波水表公司主持起草了5 项行业标准,“中银电池”参与了5 个国际标准的制订, 沁园集团与一家广东企业共同起草饮水机国家标准等等。仅去年一年,全市就有22 家企业申请了国家相关标准的制订权。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从2001 年开始先后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主持国内标准的制定, 大大提高了企业竞争力,成为国内首家越过打火机CR 技术壁垒的企业,并连续7 年蝉联中国打火机行业出口销售第一名, 出口额占中国打火机出口额的1/10。

      (五)构建服务平台,做好品牌培育

      实施品牌战略的主体是企业,针对我市经济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特点,重点加强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由于中小企业获取技术、资金等资源要素能力的客观局限性,因此离不开政府的有效服务支撑和强力推动。2006 年,宁波市县两级财政用于中小企业产品研发服务平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信息化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人才培训服务平台、融资担保中心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资金总额达到上亿元。全市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29 家,注册资本金7 亿多元,累计担保总额113 亿元,受保企业已达5000 多家。

      为更好地发挥品牌经济对提高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作用,我市开展了区域性特色明显的区域名牌产业培育探索, 努力形成以企业品牌带动产业(区域)品牌、以产业(区域)品牌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发展模式。目前,培育试点工作正式步入运作阶段。全市已确定余姚榨菜、慈溪家电、奉化气动元件、鄞州蔺草制品、象山针织、宁海文具、北仑塑机等七个产业为宁波区域名牌培育示范产业。

      为鼓励企业加强出口品牌的培育工作,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促进宁波市自主出口品牌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06〕140号)。

      (六)打击侵权行为,实施品牌保护

      去年7 月,我市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门成立了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通了“12312”举报投诉热线和中国(宁波)保护知识产权网,至年底共收到举报投诉和咨询412 起, 初审后决定受理并移交办理的举报投诉有24 起,其中商标举报1 起、商标投诉2 起、专利投诉17 起。2006 年,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8428 人次, 检查经营户40156 家,检查商品交易市场2013 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1 个,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483 起,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12 起、一般商标违法案件71 起,没收侵权商标标识256 万件(套)。在查处的上述案件中,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224 起,侵犯驰名商标案件17 起。侵犯著名商标案件10 起。市外经贸局累计与2000 家次企业签订保知安全责任书,并在广交会率先试点“境外品牌注册进入制”。市工商局发布了《宁波市商标保护状况》白皮书,积极探索商标品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商标电子备案,实施三位一体监管。同时,还充分发挥政府执法部门资源优势,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异地打假维权行动,为企业品牌的发展保驾护航。

      此外,市经委、贸易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还联合开展了商务部对品牌企业的调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共同行动,开展了多层次、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品牌论坛、讲座与培训。加强自主品牌的培育和服务,制定和实施品牌扶持与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创牌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三、2007 年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思路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深化实施创新引领、标准支撑和品牌发展战略,求真务实,扎实推进,把我市“品牌之都”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品牌的价值和含金量,切实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切实提高品牌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加快培育国际品牌和国家级品牌,加快培育品牌梯队和区域品牌,加快培育品牌经济和品牌城市, 加强品牌的领导和扶持, 加强品牌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品牌的服务和保护,巩固和扩大我市“品牌之都”建设的成果,全方位打造“品牌宁波”。

      (二)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工作措施

      1、推进创新,优化结构,提高品牌附加值和技术含量

      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为自主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坚持信息化带动原则,积极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深入实施以品牌、专利、技术标准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实施《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使宁波不但成为“品牌之都”,还要成为专利和标准的主要供给地,实现“创新-标准-品牌”三位一体发展,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品牌集成化,提高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2、引进人才,建设团队,提高品牌经营运作的水平

      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引进品牌经营等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同时通过举办品牌论坛和开展品牌培训, 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品牌意识和知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品牌运作团队。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品牌优势,开展品牌的资本经营,在授权经营、虚拟经营、企业并购等方面发挥品牌最大效能,通过兼并、收购、转让、特许经营、有偿使用等方式经营品牌,或者嫁接和引进国际国内现成的品牌,实现品牌的提升,壮大企业实力。

      3、加大扶持,全力推动,推进企业自主品牌建设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 的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明确2007 年品牌培育的目标,并结合当前情况适当修订完善“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措施,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要加大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品牌建设的扶持和激励力度,培育品牌梯队。加强对“老商标”、“老字号”的保护,制定和实施“老字号”品牌振兴计划。依托产业集群优势,加强对区域品牌、商标品牌基地和专业市场品牌的培育。在品牌培育中,针对宁波品牌的不足,重点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品牌和高新技术产品品牌。对市级以上品牌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优先配置资源和生产要素,并在标准认证、人才培养培训、出口补助、政府优先采购等多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

      4、加强宣传,健全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和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报刊、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品牌的宣传。二是利用消博会、服交会、住博会以及广交会和华交会等市内外重要展会平台宣传品牌。三是结合一年一度的宁波国际服装节、“宁波工业风云榜颁奖盛典”、“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市质量月等重大活动宣传品牌。四是通过各种媒体的广告、街道特色灯箱、高速公路广告牌宣传品牌。五是结合区域宣传和行业宣传加大品牌的宣传。要宣传重点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营造良好的品牌文化和发展氛围,树立宁波制造、宁波创造和宁波城市品牌的整体形象,提高宁波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完善品牌、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培育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治,降低企业的自主创牌成本, 创造有利于品牌成长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5、加强领导,发展中介,为品牌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在市推进“品牌之都”建设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以加强对品牌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探索对品牌工作的考核。加强品牌网站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跟踪品牌发展的动态,夯实品牌建设的基础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完善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维权、组展、服务、协调和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建立完善商标代理组织、质量协会、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以及质量认证、创新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积极为企业提供品牌推介与评价、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人才引进服务、研发服务、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加快推进品牌之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