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四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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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01
发布: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最近,中共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法规、文件。
巡视工作条例等三项法规的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意见的出台,是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体现。对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规、文件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领导同志作出了重要指示:一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二要加大对四个文件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集中组织学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三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制定具体办法,细化工作内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扎实有效地把四个文件落到实处。
7月30日,委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学习中央四个反腐倡廉文件的扩大会,同时,要求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四个文件,推动我委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制度措施建设。现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四个法规、文件登载于后,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