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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已淘汰中频炉等熔炼设备不锈钢企业名单公示(第三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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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12-15
  • 发布: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根据《关于印发对全市不锈钢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282号)、《关于中止(调整)不锈钢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工作程序的通知》(甬经信产规〔2011〕329号)、《关于对全市不锈钢企业调整征收差别电价标准的通知》(甬经信产规〔2012〕321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请,市县两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确认余姚市华迪特钢有限公司(由宁波华昊特钢有限公司承租)、余姚市兴宇不锈钢有限公司(由余姚市成丰不锈钢厂(普通合伙)承租)等2家企业已拆除中频炉熔炼设备,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公示期内,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举报投诉。以单位名义书面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苑京成

    电话:87186439  传真:55882746

    通信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

    邮编:315000

    附件:已淘汰中频炉等熔炼设备不锈钢企业名单公示(第三十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