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智慧办):
为促进全市公共场所政府免费无线WIFI上网工程覆盖范围,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无线WIFI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甬智慧办〔2014〕2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14年免费无线WIFI上网工程补助经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实施的公共场所免费无线WIFI上网工程项目。
(二)项目已经获当地县(市)区领导或审批部门同意,并在2014年度实施。
对于部分县(市)区已独自实施的免费无线WIFI热点,须纳入统一接入平台后,才可获得市级补助资金。海曙、江东、江北已获得补助,不再申报。
(三)项目须符合《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无线WIFI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甬智慧办〔2014〕2号)文件中有关统一接入和运营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县(市)区领导或审批部门同意的相关材料或当地财政资金补助方案。
(二)公共场所免费无线WIFI热点建设规划(包括热点地址、AP数量、对应承建运营商名称等内容)。
三、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区域的建设方案,并获得当地领导或相关审批部门同意。
(二)市智慧办对申报的方案进行审核,确定资金补助额度。
(三)市智慧办、县(市)区政府、承建运营签署三方协议,下达补助资金给承建运营商。
四、其它
(一)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智慧办,逾期纳入下一年度申报。
(二)报送方式。请各单位以正式行文方式进行提交,并附电子稿。
(联系人:胡倩菁,89183477,传真:87183477,电子邮箱:huqj@nbeic.gov.cn)
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