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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征集2015年宁波市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案例及其提升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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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8-13
  • 发布: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市企业信息化促进会,有关企业:

    为加快《中国制造2025》在我市的深入实践,贯彻工信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浙江省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宁波市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8年)》的相关要求,特征集2015年宁波市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案例及其提升项目。

    征集2015年宁波市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案例及其提升项目,旨在发挥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树立一批两化深度融合标杆企业和项目,促进制造业各领域各种方式的两化深度融合实践。

    征集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对已涌现出的一批有较好示范意义的项目进行汇总总结。主要是在全市工业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应用中,或信息化服务商为企业提供特色应用项目中,选择智能制造、智能管理、智能营销、集成创新应用水平高、示范作用明显、推广意义较大的8个方面应用领域的典型示范案例。并对这些企业的持续两化深度融合提升项目进行调研,以此作为重点扶持培育的备选项目。

    一、典型示范案例(8个方面应用领域)

    1.制造过程智能化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重点在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中,对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的信息系统。以及开展物联网技术研发、研发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应用。

    2.装备(产品)智能化示范。装备(产品)生产企业以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为目标,加大软件系统研发应用,具有远程数据收集和控制功能,使装备(产品)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或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

    3.互联网+制造应用示范。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大企业建设供应链平台,利用自身已有的成熟管理系统,开发和向社会开放云服务平台,推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等制造资源的开放共享,实现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的无缝对接,形成基于互联网的按需制造、众包设计等新型制造模式。同时带动上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4.绿色低碳发展应用示范。运用信息技术改造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和高风险行业,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提高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高危及重点用能行业智能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5.集成化应用示范。内部管理智能化为目标,实现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的互联互通。以两化深度融合创新突破阶段为目标,加强集团管控、设计与制造、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等关键环节集成,并与上下游产业链实现无缝对接,达到智能管控。

    6.推进贯标示范。贯标工作推进力度大、方案周全、人员配备、资金保障、推动有力、按期实施,顺利通过工信部评定。

    7.行业应用信息化应用示范。鼓励软件公司为行业定制开发针对性信息系统,并具有行业普遍应用推广意义。

    8.工业云服务创新应用示范。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开展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研发,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价、安全的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台,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

    二、典型示范案例报送企业条件

    (一)工业企业(上述1-6领域)条件

    1.企业生产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企业经济效益好。

    2.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信息化工作体系、实现在用软件正版化,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具有很好的应用效果或创新,在我市范围内应用水平领先,在新技术应用、流程再造、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等方面有3项以上创新内容,对其他企业有很好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

    4.近三年信息化项目投入原则上应达到100万元以上。

    (二)服务企业(上述7-8领域)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法律规定可授权代理的产品,直接为工业企业提供两化深度融合服务。

    2.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服务受到良好的公认评价,无不良投诉。

    3.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具有创新性,并有便捷、高效、低价、安全等优点。

    三、关于典型示范案例企业提升项目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示范企业信息化发展情况,培育示范企业两化深度融合水平向更高阶段发展,我委在2015年对列入典型示范案例的工业企业今后两化深度融合项目进行优先重点扶持。工业企业在报送典型示范案例时,可同时报送两化深度融合提升项目,以作为我市两化深度融合扶持备选项目。

    四、报送、认定程序

    1.企业按典型示范案例编写要求撰写案例。按两化深度融合提升项目按编写指南填写材料。向属地工业主管单位报送,属地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市经信委。

    2.市经信委组织专家组审核企业报送材料,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3.拟选定名单在市经信委网站(jxj.ningbo.gov.cn)上公示。

    4.入选典型示范案例企业的两化深度融合提升项目列入我市优先扶持项目库。

    五、其他

    请于2015年8月28日前向当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于8月31日前报送到市经信委。

    联系人:科技处李婷婷,联系电话:87186427,电子邮箱:158766063@qq.com。

    附件:1.宁波市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案例(工业企业)申报材料

            2.宁波市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案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

            3.2015年度宁波市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案例企业提升项目申报材料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