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举办“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新闻发布会;组织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和宁波本地媒体开展深度报道。
(二)加强政策调研和重大示范项目对接,修改完善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推进市与县(市)区工作联动。研究起草推动智能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
(三)组织召开全市半年度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保持工业平稳运行。
(四)做好排查整改民爆物品安全事故隐患,协同做好安保、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舆情导控、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做好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推进地方燃煤热电综合升级改造和重点项目能耗平衡调研工作。
(六)做好精准服务企业推进降本减负专项督查。推进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在建大项目的跟踪服务。组织召开国有项目单位与目录企业信息对接会。
(七)制订出台《宁波市处置特困企业实施方案》,研究起草《企业兼并重组政策操作细则》、《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关于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实施意见》等。
(八)修改完善我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意见,研究起草《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银担三方分担融资性担保风险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再担保公司的组建工作。
(九)协同财政局上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评价管理办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十)积极推进大数据中心及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建设和杭钢集团、杭萧钢构等项目合作事宜以及集成电路项目落户宁波相关工作。推进宁波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和宁波城市服务统一APP项目的建设开发工作。开展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工作评估。
(十一)组织召开第6届智博会(北京)新闻发布会,继续做好第6届智博会、第20届宁波国际服装节及全市节能降耗大会筹备工作。
二、9月份主要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相关工作。修改完善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推进市与县(市)区工作联动,筹备召开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动员大会。
(二)加强对民爆行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督查整改,协同做好安保、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舆情导控、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筹备、组织举办第六届智博会,做好智博会期间展览展示、主题论坛、项目签约等工作。
(四)组织研究宁波发展智能经济规划和实施意见;修改完善集成电路、光学电子、工业物联网等细分行业三年行动计划、绿色制造等重点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
(五)积极推进石墨烯、磁性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准备;研究制订《宁波市制造业单打冠军培育工作方案》。
(六)对三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保持工业平稳运行。推进“降本减负35条”再落实,继续做好精准服务企业、跟踪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工业民间投资情况调研,积极推进工业有效投资。
(七)制订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研究制订《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八)积极推进企业综合分类评价工作,修改完善全市企业综合分类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包括差别化的用电、用水、用能、用地、信贷等)。
(九)积极推进落实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
(十)推进再担保公司组建工作,修改完善组建方案,研究起草《宁波市再担保公司考核办法》。
(十二)积极推进集成电路项目落地、杭钢集团与东软合作事宜,协调推进北斗、中兴、华中数控、西门子等项目合作事宜。
(十三)开展“特困企业”兼并重组的摸底调查工作。
(十四)开展电力设施维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
(十五)继续做好第20届宁波国际服装节及第13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筹备工作。
(十六)推进市民卡在南三县交通领域应用工作,对就业创业平台、信用二期、工商法人国家配套系统等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项目进行前期审核;推进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