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召开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座谈会,做好新的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投资指标任务分解下达,继续跟进2016年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确保年度目标完成。
(二)调研各地智能经济发展情况,谋划全市2017年度经信工作思路。梳理排摸一批智能经济重点项目和工业投资重点项目;谋划2017年度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
(三)进一步完善《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完善智能制造、制造业+互联网等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和细分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研究起草集成电路产业扶持政策,并做好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揭牌活动。
(四)做好《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做好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动员大会签约项目的落地跟进。
(五)继续推进降本减负工作落实,起草制定《宁波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细则》
(六)推进我市“两创”示范城市建设,研究制订《宁波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意见》。
(七)贯彻落实我市《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意见》工作,修改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融资担保代偿基金管理办法》。推进我市再担保公司组建工作。
(八)印发《宁波市智慧城市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2016年度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推进信息惠民试点、政务云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
(九)组织参加沈阳第三届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创新大会和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组织企业参加“工博会”、“义乌装备博览会”等展会,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十)发布《宁波能源白皮书》和《工业产业能效》(2015年版)。
(十一)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二、12月主要工作计划
(一)做好2016年度经信工作总结,做好各项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思路调研。
(二)贯彻落实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和跟踪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督查工业投资情况。
(三)继续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出台“八大产业、八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研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
(四)对接各地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相关工作,谋划智能经济发展思路,组织开展宁波智能经济发展规划、决定和实施意见的研究。
(五)组织召开全市服务企业工作座谈会,推进降本减负工作落实。研究起草新一轮降本减负政策,谋划2017年度精准服务企业推进降本减负工作思路。
(六)落实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暨治危拆违工作会议精神,牵头做好低小散整治工作。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验收审核和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申报工作。
(七)修改完善《“十三五”制造强市建设规划》、《重点工业集聚区规划》,加快研究出台《制造业创新能力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宁波市工业物联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宁波市“制造业+互联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
(八)完善《宁波市“两创”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发布《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融资担保代偿基金管理办法》;继续做好 “小升规”培育相关工作。
(九)继续开展促进民间工业投资相关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民间工业投资的若干意见》和《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考核评价办法》。
(十)开展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大检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和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推进微软、西门子、航天云网等重点项目工作。
(十二)继续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做好第三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工作。
(十三)组织召开本地优质产品目录生产企业与轨道交通项目供需对接会,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十四)修订完善市经信委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网站平台和办公系统建设。
(十五)召开县市大数据工作座谈会,开展政府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工作招标工作。起草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管理办法。启动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建设。推进物联网分公司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