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35条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举措即日起将惠及全市实体经济发展。
当前,宁波实体经济发展处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最困难时期,从对企业调研调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企业反映的情况看,基层、企业对降成本减负担呼声强烈,要求迫切。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三去一降一补”决策部署和持续为企业减负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市委市政府决心构建以“降本减负”为重点的制度供给环境,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社会创业创新成本的重大举措,对于全市实体经济创新转型发展,提振企业和企业家发展信心意义重大。
《若干意见》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降低”入手,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包括“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切实降低水电气等要素价格、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明确政策措施有效期两年,市和县(市)区统一执行,国家、省新政策出台按国家、省政策执行。
经初步测算,《若干意见》政策措施2016年将为全市企业减轻负担近200亿元,其中新增减负近50亿元,建立稳增促调专项资金近30亿元,用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