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不含车用气,车用气销售价格放开)销售价格为3.42元。此价格为最高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对市区非禁燃区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改用管道天然气的工业企业,在2015年-2017年期间完成管道天然气改造的,原则上执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进气价+0.60元/立方米的优惠气价政策。执行范围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及“六区二岛”(不包括杭州湾新区;杭州湾新区按慈溪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慈溪市的天然气价格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