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问: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浙B牌照车辆通行费收取有什么规定?

    从2013年9月19日零时起,以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仅行驶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且进、出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均在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保国寺、横街、宁波西、朝阳、云龙、东钱湖、丁家山、小港、临江、九龙湖、沙河和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宁波北、舟山跨海大桥蛟川等13个收费站内的浙B牌照车通行费,按其应收额的50%收取。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的复函》(浙政办函〔2013〕72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宁波市分人民政府《关于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实施方案的通告》(浙交〔2013〕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