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兑现2017年度专项资金,做好2018年资金预算安排一报工作。做好工业强基现场会、金融支持“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现场会等筹备工作。
(二)做好工业稳增促投工作,加强工业经济形势分析,督促各地对照年度目标抓进度,切实安排好四季度相关工作,确保工业全年红。加强全市经信系统工作调研,认真研究谋划2018年工作思路。
(三)修改完善《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做好9大传统行业改造提升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起草工作。
(四)开展宁波市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第一、二批考核及第三批认定及2017年第一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上报及评定工作。
(五)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和精准服务企业活动;组织“中国制造2025”政策“青年宣讲团”开展涉企政策宣讲活动。
(六)组织举办第21届宁波国际服装节。做好2017义乌装博会宁波展团组展工作,并启动整体参展布展方案设计及招标。做好第七届智博会后续工作;组织参加2017(第三届)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博览会,做好智慧城市试点项目的督查指导和信息化项目的跟踪服务。
(七)发布《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做好《“两创示范”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运营服务招标项目》采购招标准备和“浙江好项目•2017宁波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决赛”工作。
(八)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召开节能降耗工作形势分析会,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地方热电超低排放改造、低小散整治提升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制定重点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实施方案。
(九)组织全市第一批特色产业园评审认定,对市级重点工业集聚区统计评价分析。推进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推动企业资源效益智慧云平台建设;筹备全市企业综合评价改革现场会。
(十)推进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遴选工作,发布培育企业名单。继续推进石墨烯创新中心实体组建,开展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十一)推进工信系统相关行业协会整合。制定完善工信产业基金考核管理办法,推进工信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
(十二)加强产业招商合作,推进华讯方舟、ABB等项目合作洽谈,做好中芯国际设计创新中心、中电科39所落户事宜。
(十三)认真贯彻全市“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根据会议要求牵头开展相关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
二、11月主要工作计划
(一)组织多种形式,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二)组织召开全市经信系统务虚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谋划2018年“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工作。
(三)强化目标考核,切实做好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深入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和精准服务企业活动,确保工业运行全年红。组织“中国制造2025”政策“青年宣讲团”开展涉企政策宣讲活动,强化政策兑现。
(四)贯彻落实全市“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推动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等谋划。
(五)继续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印发《关于加快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和《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市智能装备重点优势企业、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基础服务平台的申报工作;做好智能化诊断服务企业活动。
(六)加强千亿级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工作。筹备举办行业骨干企业高级研修班。开展市级“三名”企业和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公布第二批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开展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预评估。做好工业强基产业链方案的制定工作,适时召开工业强基现场会。
(七)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加强《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政策宣传推广。完成《“两创示范”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引进落地管理和运作服务资格入围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完成2017年度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备案工作。
(八)继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基础调研,指导督促重点用能企业落实停产检修计划,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存量调查和淘汰工作。
(九)继续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印发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协调下发宁波市2017年度食盐储备计划,与市盐业公司协商我市食盐储备方案并签订储备协议。
(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成社会治理工作中心信息化设施项目、城市服务统一APP项目建设方案,举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企业创新发展专题培训,继续做好基层平台的完善提升和与省平台的对接工作;举办新一代信息技术 “微纳传感器及其应用”和“光电显示与LED照明技术”培训。
(十一)推进聚集区建设。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筹备全市企业综合评价改革现场会,完成企业资源效益智慧云平台一期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第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园申报及经信领域特色小镇年度考核。
(十二)加强产业招商,继续做好中芯国际设计创新中心、中电科39所落户及推进石墨烯创新中心组建工作;着手启动磁性材料产业和智能制造相关创新中心筹建工作。
(十三)继续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网上办事事项落实工作,发挥数据驱动作用,继续推进“宁波市云计算中心”建设,助力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