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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市经信工作总结和2017年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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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3-20 10:55
  • 来源:办公室
  •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宏观经济发展环境的新形势、新变化,全市经信系统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为主要任务,以提升制造业智能转型发展为方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积极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各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国家“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业经济保持了“稳中有升、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的发展态势。

    一、2016 年全市经信工作回顾

    2016年,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总体延续年初以来的恢复性增长趋势,经济运行总体呈现以下“四好两低”特点:“四好”一是工业生产稳步回升。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3767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99亿元,增长7.3%,增速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1.1个百分点。全市规上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4440.1亿元,同比增长4.4%。二是企业效益高位增长。全市规上企业在去年高位增长基础上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实现利税总额1746.9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利润总额993.8亿元,同比增长30.5%;分别高于全省6.0个百分点和14.3个百分点。全年全市落实兑现减负资金300.2亿元。全市规上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成本82.1元,比上年下降1.1元,分别低于全省、全国2.1元、3.5元。三是动能转换稳步向好。全市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319.9亿元,同比增长11.1%,装备制造业占全市规上比重为47.2%,比去年提高1.8个百分点;汽车制造业成为全市第一大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产值1924亿元,同比增长29.8%。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484.5亿元,同比增长10.4%。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6317.4亿元,实现增加值1153.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1.6%和9.1%。四是创新活力持续增强。全市规上企业完成新产品产值4613.7亿元,同比增长14.3%,高出同期产值增速9.9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率32.0%,高出上年2.6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全市规上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205.9亿元,同比增长12.1%。生产效率持续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19.8万元/人·年,同比增长9.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工同比下降8.3%。“两低”:一是工业出口低位平稳。2016年,全市规上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2816.9亿元,同比下降1.5%。虽然今年以来出口交货值持续处于负增长区间,但与2015年(-7.1%)相比,企稳态势明显,降幅自年初以来逐步收窄。二是工业投资低位调整。受宏观环境低迷、投资基数高企、外商投资大幅下滑、重大项目接续乏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市工业和技改投资持续低迷,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469.9亿元,同比下降2.0%,其中,完成技改投资1124.8亿元,同比下降11.7%;民间资本完成工业投资946.0亿元,同比增长1.4%。

    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抢抓国家战略机遇,强化发展顶层设计。“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和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抓好长远谋划与顶层设计,构建未来发展战略和规划,为今后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全力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根据工信部申报工作要求,联合高端智库研究谋划宁波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总体方案,积极向工信部、省经信委做好汇报工作,邀请中国工程院周济院长等院士专家来甬实地评估调研,成功推动宁波获批全国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制定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宁波行动纲要》和《宁波推进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打造“3511”新型产业体系为重点、聚焦八大细分产业、实施八大重点工程、推进四大试点模式和推进四大改革举措为核心的工作体系。二是积极开展智能经济研究。围绕唱响“双城记”战略,紧紧抓住以智能科技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发展机遇,启动智能经济发展思路研究,编制完成《智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智能经济内涵,提出以智能制造、智能港航、智慧城市三大领域为重点,构建以智能技术为引领、智能装备为核心的产业生态系统发展思路。三是组织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战略任务,编制完成了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发布16项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其中9项列入市级规划体系,形成了以制造强市建设总体规划为主体,专业类和行业类规划为两翼,区县(市)规划为支撑的“十三五”发展系列规划体系和以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四位一体”的战略蓝图。

    (二)科学应对增速换挡,力保工业平稳增长。面对年初经济继续下行的压力,坚持把“稳增长”放在工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强化运行监测,采取针对性举措,精准发力,推动工业经济回升向好。一是强化目标导向。明确年度工业经济主要发展指标、工业投资以及相关产业指标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区县(市),对目标完成情况按月跟踪管理,强化督查考核。二是精准服务重大项目。积极谋划引进重大产业项目。谋划推进“十三五”5000万元以上重大工业投资项目492个,促成中芯国际集成电路、百度大数据、华中数控机器人等项目成功落地,推进了东软可穿戴设备、北斗导航应用数据中心、海尔.阿里.凤凰网智能制造创新平台、浙大智能制造研究院和浙江机器人产业集团等项目签约。强化重点项目储备监测考核,对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5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以及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制定联系基层服务重大项目和企业工作方案,加强分类指导与跟踪管理,做好协调服务保障,确保项目进度;全市5000万以上工业投资项目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074.0亿元。三是推进降本减负。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35条政策,同时印发5个专项行动计划和13个配套政策,设立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切实推动减负措施落到实处,全市下拨稳增促调补助资金4.7亿元左右,累计落实兑现减负资金超300亿元。四是积极搭建对接平台拓市场。承办第三届中国机器人峰会暨全球海归千人宁波峰会并永久落户宁波,举行汽车零部件、家电及包装、模具等三个行业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技术与应用对接会;组织举办第六届智博会、第二十届国际服装节;组织企业参加上海宁波周、欧洲宁波周、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会、中国新材料博览会、义乌装博会等各类展会平台,帮助企业开展市场对接合作。

    (三)强化产业智能升级,推动工业提质增效。一是突出发展智能制造。以促进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深入推进以“机器换人”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推动实施智能制造模式,完善智能应用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慈星轴承等9个工业技改项目列入国家专项,其中4个项目列入国家强基工程,镇海炼化、宁波慈星2个项目列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认定 12家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认定11项智能制造装备领域首台(套)产品。二是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依托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平台,运用“互联网+”等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装备制造、绿色石化等产业支撑发展。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新能源汽车、军民融合产业等,新兴产业优势逐渐显现;积极推进信息经济发展,镇海区、余姚市入选省级信息经济示范区,全市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达到1688.1亿元,同比增长3.51%;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450.5亿元,同比增长18.3%;全市整车企业生产乘用车64.26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7281辆;全市新增11家企业获得相关军品生产资质认证,1家获得浙江省军民融合示范基地。三是积极实施“去产能”。持续推进绿色化改造,在石化、钢铁、造纸等领域坚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实现节能53.6万吨标煤、节水1227万吨,创建节水型企业52家;在化工、化纤、有色等领域深入推进清洁化改造,组织162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开展1733项“低小散”重点行业(区块)整治提升工程,腾出用能空间40.4万吨标煤;开展10蒸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859台;对铸造和不锈钢行业的85家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做好旧厂房改造和“蓝色屋面”整治,累计完成旧厂区改造项目381个,累计完成建筑面积550.9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3.7%;整治“蓝色屋面(立面)”29处,总面积612.1万平方米。四是稳妥处置“特困企业”。制定出台《关于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处置特困企业实施方案》等,建立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全市共处置特困企业38家,共盘活土地面积4243.8亩,盘活厂房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安置职工7471人,新增产值4.47亿元,新增利税3572万元,有效化解了春和集团、日地太阳能、浙江造船等重点企业风险,确保了社会稳定。五是组织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改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甬工强办发〔2016〕14号),把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改革列为全市重大改革项目之一,细化操作规定,加强培训宣传,强化考核督查,全市基本实现了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所有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五项基本指标的“三个全面覆盖”。

    (四)大力促进创业创新,提升产业新生动能。一是积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建市级石墨烯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取石墨烯列入国家级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开展磁性材料及应用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研究,谋划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细分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培育,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共1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共137家)。二是推进质量品牌和产品创新。围绕区域品牌产业集群试点、浙江精品评选等,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不断提升我市质量建设水平。宁波模具城已列入工信部品牌培育试点示范,26家企业的29个产品获批“浙江制造精品”,2569项新产品列入2016年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45个产品评为市级重点新产品。三是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获得9亿元中央财政扶持资金。推进小微企业创业体系建设,已培育11家市级示范基地,获评国家级小微示范基地2家。不断提升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能力,全市37家市级创业基地共入驻中小微企业5189家。四是强化示范企业引领。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持续开展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三名”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培育,精选潜力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向国家和省推选优质企业,新增圣龙汽车等省级“三名”企业4家(共14家),海天塑机、德鹰精密机械2家企业获评国家单项冠军,“小升规”企业达600多家。

    (五)深入推进融合发展,努力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坚持把“融合”作为工业和信息化推进的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制造业转型与新型城市建设的互动融合,着力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的渗透融合,不断推进产业与金融融合。一是建设智慧城市,推进产城融合水平。完善通信基础设施,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深入推进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智慧城市重大应用体系建设,加强前沿技术和产品交流、智慧产业项目合作,举办智慧城市博览会,培育信息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发展环境。在2016年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峰会上摘取“卓越奖”。二是发展大数据,深入推进两化融合。成立宁波市大数据局,发布《关于推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开展全市大数据工程建设,推动建立智能装备等大数据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异地化协同开发、云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促进大数据、云制造等互联网技术在制造业各个领域广泛应用。积极推进两化融合,推荐余姚入选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新增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7家(共20家),4家企业已通过国家贯标评定(共5家)。三是加强产融合作。出台《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与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产融战略合作,支持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细分行业建设,有效提升产融合作水平。研究制定出台我市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强融资担保行业扶持与监管,组建市再担保公司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我市4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共为3804家企业提供担保总额达到59.2亿元。四是推进产城融合。编制全国第一个多规融合《宁波市重点工业集聚区规划》,对全市现有141个工业集聚区进行整合提升、调整优化,形成35个重点工业集聚区。推动经信领域特色小镇创建,宁海智能汽车小镇和余姚模客小镇入选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产业基地和大榭石化产业基地分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化产业示范基地。

    过去一年,经信工作成效显著来之不易,制造业发展企稳回升的迹象明显,一些指标明显好于去年预期,但仍然面临一些突出困难。一是大项目接续乏力。我市工业投资在经历了“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19.4%)快速增长后,进入快速下滑,重大项目接续乏力,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688个,比上年大幅下降34.2%,其中新开工项目367个,下降23.1%。二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弱化。受区域金融两链风险和不良率高企,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资金更多流向政府性、平台性贷款和房贷,全市制造业贷款占比从2009年的35%下降到今年的20.8%,与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不相匹配。三是工业稳增长基础还不扎实。传统产业深度调整仍将持续,部分传统产业产能梯度转移趋势不减;新动能接续支撑不足,新兴产业虽然在部分领域呈现加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但整体规模比重较小,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仅为17.3%,对工业增长的带动作用有限;企业利润在连续两年高增长后,由于原材料、能源价格、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等因素影响,企业利润继续高位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中小企业在市场拓展、创新能力、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生产经营压力重,负担大。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

    2017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建设 “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制造强国和“互联网+”战略,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智能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总目标、总任务和总抓手,聚焦突破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点企业、重点改革和重大机制,破冰攻坚,推动形成“工作重点集中、政策资金集中、要素保障集中”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整体机制,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奠定良好基础。

    (二)2017年主要目标

    主要指标如下: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

    ——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

    ——工业投资增长8%;

    ——重点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以上;

    ——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8%以上;

    ——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提高到86.5;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38%以上;

    ——“小升规”企业数量350家以上;

    ——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主要措施

    1.抓重点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新型制造体系

    一是聚焦八大细分产业。围绕打造“3511”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八大千亿级细分行业发展。石墨烯,重点推进石墨烯创新中心、墨西科技石墨烯生产线、维科电池石墨烯基锂电池生产等项目建设,建成百万平米级石墨烯薄膜生产线,形成石墨烯应用新产品5项以上,石墨烯及下游相关产业突破亿元。稀土磁性材料,重点发展纳米结构磁性材料、软磁材料等,打造“磁性材料-磁体元件、特种电机-器械”产业链,重点推进北仑弘讯科技伺服节能系统生产和产品运用实验中心等项目建设,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高端金属合金材料,发展集成电路用合金材料和超高纯合金材料、特种金属合金材料等,提升高性能铝合金板材,重点推进博威通信及电子产业高强高导铜合金精密板带、江丰电子超高纯钽产业化等项目,总产值突破320亿元。专用装备,大力发展塑料成型、纺织印染等成套装备和切削、焊接等自动化(智能化)专用生产设备,培育发展节能环保等自动化成套装备,重点推进海天数控机床、舜宇机器人等项目建设,总产值突破650亿元。关键基础件,突破精密传动件、液压件、紧固件等机械基础件和伺服电机等关键零部件,重点推进奉化精密气动元件生产线扩建、鄞州AMOLED柔性显示屏生产等项目建设。光学电子,突破核心光电技术,发展手机摄像模组、光学镜片等产品,重点推进舜宇车载高级辅助驾驶影像模块生产等项目,产值突破315亿元。集成电路,积极推进中芯国际模拟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和芯空间建设项目,形成“材料-制造-设计-系统-配套”的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工业物联网,发展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工业物联网建设,重点推进柯力高精度传感和承重物联网配套、南车时代轨道交通传感等项目建设,主营业务收入达215亿元。

    二是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升。汽车制造,推动汽车制造技术改造升级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余姚吉利新能源汽车和奉化比亚迪纯电动大巴整车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壮大核心技术零部件汽车。绿色石化,加快推进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项目实施,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建设绿色工艺和智能化工厂。时尚纺织服装,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着力以第21届国际服装节为载体,深入推进纺织服装与智能制造、时尚创意的深度融合,建立行业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整合形成区域性行业技术、人才、交易中心,推进产业生态圈发展。智能家电,搭建智能家电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建设余姚、慈溪家电智能化升级专项试点,积极拓展智能家居领域,扩大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创意设计等在产品中的应用,引领家电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时尚化方向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发展太阳能、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重点推进余姚、慈溪、象山等发展清洁能源专项试点。加快发展生物医药、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基础好、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广的新兴增长产业,推进梅山、杭州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等一批专项试点;着力发展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进鄞州、镇海工业创新设计产业专项试点发展。

    三是谋划培育智能经济。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发布智能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决定等重要政策文件,加快制定相关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梳理谋划一批智能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围绕智能制造、智能港航、智能城市三大重点,加快发展智能技术、智能平台、智能网络、智能装备与产品、智能系统解决方案等五大领域。加大智能应用,把推广应用智能技术、智能装备作为制造业创新发展重点,加大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建设智能网络设施和智能应用系统,积极推进智能装备和产品在生产、消费和政府服务等领域应用,鼓励企业综合运用“互联网+”、“智能+”等手段,培育一批“智能+”、“互联网+”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产业集群,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增强新生动力。

    四是抓重点项目促进投资企稳回升。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3511”产业体系,建立重点产业、重大技改、重大平台、重大创新等项目库。重点推进《实施方案》中明确的209个重点产业项目、69个园区、平台项目和列入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736个项目和各类展会、招商周、动员大会等签约的重大项目,对各类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落地实施。加强技术改造投资。完善政策扶持激励体系。明确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方向、力度和精准度,大力推进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智能制造、工业“四基”等方面技术改造。强化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服务,建立项目投资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定期上报项目月度投资完成情况,及时督促各地对未完成月度投资目标的项目加快建设。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商。加大项目择优招商、定向招商和科技与产业对接力度,在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谋划生成一批符合国家战略、宁波产业区位优势的先进项目,在市级层面建立针对重大项目引进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一协调引进项目的空间布局和落地。

    五是推进重点产业集聚集群发展。重点工业平台集聚发展。研究制定《宁波市制造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实施意见》,建立工业集聚区统计体系和产出综合评价机制,完善全市工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各工业集聚区明确产业导向和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杭州湾新区、宁波石化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滨海新区等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提升优化传统产业集聚区。共建特色产业示范园。围绕石墨烯等八大主攻细分特色产业,市县共建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园”,聚焦投放产业资源、招商资源、资金支持等,力争打造一批产业发展的样板工程和新的千亿级产业核心区,其中“特色产业示范园”所确定的特色产业原则上不在其他区县(市)再布局,2017年建设2-3个专业化制造业特色园区。特色小镇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2个以上制造业和智能经济特色小镇,支持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2、抓重点工程推进,积极推动制造业智能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智能制造工程。组织重点领域技改专项。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实施100项智能制造和强基工程技改专项,组织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5个以上,推进浙大智能制造研究院和浙江机器人产业集团组建,积极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达到8%。培育智能装备主体和服务平台,制定实施智能装备重点领域重点优势企业和产业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培育发展15家以上智能制造装备重点优势企业,培育2-3家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平台和机构。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培育试点和推广应用。加强往年试点项目的跟踪服务,指导已竣工试点项目的装备制造企业完成自动化(智能化)装备的系列化开发,并通过组织技术对接会在特色块状行业领域中加以推广应用,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1500台以上,建设2个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机器换人”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5家左右,推进1个以上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举办第四届中国机器人峰会。

    二是强化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创新载体。围绕重点产业优势领域启动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出台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积极推进石墨烯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组建磁性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开展市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工作;积极推动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0家以上。推动技术与产品创新。引导企业结合宁波产业特色,大力开展以新型产品、专用电子产品、高端装备的开发设计以及装备、软件、在线服务为一体的集成设计与创新,支持企业加强高附加值、智能型新产品研发,开发一批“专特精高”工业新产品,2017年新产品产值率32%以上,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63%左右,累计开发市级新产品2500个以上,实现规上每百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达71件。大力发展创新设计。扶持工业设计基地、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大赛、产业对接和成果转化等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开展2017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加快宁波市工业设计孵化中心建设,加强对工业设计园区、工业设计中心和设计主导型制造企业的跟踪管理。加快军民融合创新。加强民参军企业与军队、院校、研究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帮助民参军企业拓展产品技术市场;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组织开展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备案,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

    三是实施绿色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优先在钢铁、化工、电力、建材、铸造、印染、汽车等行业,以及基础条件好、产业关联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示范推动工作,创建绿色工厂10家,开发绿色产品25个,建设绿色工业园区1个。推进节能降耗。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实施市级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300项以上,年节能量50万吨标煤以上;实施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完成1个以上重点工业园区(行业)清洁生产审核,70家以上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创建节水型企业15家,组织实施10项以上节水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组织20家重点用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及“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持续深入开展10项低小散整治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家,整治提升企业(手工作坊)1000家,腾出用能空间20万吨,盘活存量土地15000亩;推进能源结构绿色化改造,基本完成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基本完成北仑发电厂、宁海国华电厂、象山大唐乌沙山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全市热电企业在役燃煤机组综合改造升级。

    四是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争创新型智慧城市。完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扩大4G、4G+移动网络覆盖,推进5G试点;着力推进政务云计算中心、公共设施物联网、智慧城市运行中心、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城市服务统一APP、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等建设。深入推广智慧应用,继续推进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重大民生应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云医院、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甬上云淘等创新型服务,加强民生服务领域的持续创新探索。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创建,编制我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列入首批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加强合作交流拓展,继续办好第七届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推进大数据发展与应用。谋划“海上丝路大数据”切入点,研究组建市大数据产业联盟,加强制造业+互联网众创空间等载体建设,建立“大数据+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家电物联网平台”、“工业生产管理物联网平台”等,扩大大数据在设计、家电、物流等优势和重点企业的资源集成、共享、开放和应用试点,推动建设5-6家重点产业制造云平台。研究出台推进企业大数据应用和大数据产业培育办法,积极引进国内大数据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百度大数据等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扶持大数据技术研发,推进配套产品产业化。

    五是推进国家“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工程。推进重点任务。编制印发国家“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税费普惠金融                        助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市场创业活力倍增、小微企业升级加速等六大任务。创新服务手段,创新建立“服务券”购买公共服务模式,激活小微企业双创活力,推进创业创新服务券网上平台的上线运行, 对申报加入网上平台的服务机构进行筛选和审核,全市利用服务业券购买服务达到5000万元以上。深入推进“小升规”,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对省下达我市“小升规“目标任务,量化考核内容,突出培育监测、跟踪服务、政策落实、融资服务、转型发展等工作重点,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市累计培育“小升规”企业350家以上。

    3、抓重点企业培育,形成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梯队

    一是推进千亿级龙头企业培育。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按照打造“百年企业”要求,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企业组织创新,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跨国并购、品牌经营等方式,整合重组上下游关联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一批千亿级细分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链的带动作用,支撑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至2017年,在八大细分行业中每个细分领域培育龙头骨干企业1-2家,建立企业培育库。加强“三名”企业培育,力争新增省级企业5家以上、市级企业20家以上“三名”培育试点。

    二是推进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制定行业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通过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两化融合等领域企业培育,形成一批特征明显、技术领先、模式创新、行业带动性强的骨干龙头企业,通过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学习交流和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我市示范企业的影响力,带动和引领全市企业转型升级。围绕“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制造业+互联网等方面,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在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创新发展,促使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先进典型发展成为行业骨干企业。建立100家左右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

    三是推进高成长企业培育。围绕“3511”产业体系,遴选一批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建立高成长企业培育与评价机制,动态选择100家左右企业纳入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发展,对达到培育目标的给予奖励。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形成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爆发增长性的高成长企业,带动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四是推进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鼓励中小企业集聚要素资源,深耕主业;树立“工匠精神”,开展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质量管控;聚焦特色优势,形成特有的核心竞争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快速更新能力,逐步推动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实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相结合,推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及其他领域的中小型生产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增强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追求产品品质,注重特色发展,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成为国内外细分市场的领导者,形成一批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隐形冠军”。2017年,争取20家企业纳入省隐形冠军培育库,5家企业成为省和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

    4、抓重点改革突破,切实增强制造业发展各类要素保障

    一是全面推进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因地制宜制定完善企业综合评价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有序推进企业分类评价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建立全市评价工作例会和督查通报制度。2017年,在“三个全覆盖”基础上,推进5亩以上企业全面覆盖,实现评价结果公开制、纠错制,探索评价结果的运用,探索建立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与产业政策兑现、资源要素使用紧密挂钩的机制,形成精准服务、引导企业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二是要推动土地要素制度改革。一要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建立“3511”产业项目最优价格土地供应机制。根据产业项目属性、入园集聚程度、用地集约条件等,对“3511”产业项目分类、分档,按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差异化土地出让价格。其中,对“一事一议”重大项目和八大细分行业用地项目,在满足约定条件下,可进一步降低价格出让。全市范围内推广普及土地分割出让、弹性出让。二要推进企业综合分类综合评价。因地制宜制定完善企业综合评价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有序推进企业分类评价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建立全市评价工作例会和督查通报制度。2017年,在“三个全覆盖”基础上,推进5亩以上企业全面覆盖,探索评价结果的运用,重点在产业政策兑现、加强行政监管、项目招商准入、亩产示范奖励等方面推广综合运用,合理奖优罚劣,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三要严格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制定工业用地指南,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和重点工业项目用地联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强度、亩均产出等准入指标,根据项目环境影响、产业导向、技术先进性和对产业链带动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对工业用地通过在开发转变为商业住宅经营性用途,可以从其土地出让价中提取一定资金建立工业用地再开发基金,专项用于低效厂房改造和存量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开发利用。

    二是深入推进降本减负。按照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推进落实35条降本减负政策,深化研究制定天然气、电力等专项降本减负政策,围绕税费、融资、人工、用能、物流、制度环境、企业管理等重点,切实降低企业各类要素成本。开展精准服务企业,加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建立完善政策传送和企业困难问题流转机制,利用8718平台做好企业服务枢纽工作,将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底。深化体制机制。推进实现“批管分离”,建立高效顺畅透明的审批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零土地”技术改造,探索制定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推动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部门脱钩。

    三是促进产融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贯彻落实我市金融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意见,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相关目标责任,会同金融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产融合作工作机制,采取多层次多渠道银企信息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强产融合作。加强对慈溪产融试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推进。加强融资担保。按照经济强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至少一家达到4亿元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2亿元以上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加快组建工作进度;完善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的业务规模、担保费率、服务情况;切实畅通银担合作,积极搭建政银担三方沟通平台,推动建立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加大政策性基金支持。健全完善工信产业基金运作和管理制度,发挥政策性基金产业培育和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提高工信产业基金对制造业扶持力度。加大兼并重组。制定出台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实施细则,建成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与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僵尸企业”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力争2017年处置僵尸企业25家,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倒逼特困企业加快退出。

    四是推广应用优质产品。支持优质产品应用。编制制造业优质产品和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支持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优先采购国产产品、绿色产品和目录内产品,对符合相关条件产品,优先纳入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或邀请招标范围。支持“首购首用”。鼓励企业持续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的“首购首用”,引导鼓励保险机构研究设立装备首台套和材料首批次的保险机制,财政资金给予风险补偿。支持工业产品扩大出口。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加大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快提升外贸产品档次,加大对外贸企业采购我市 优质产品的支持力度,支持我市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扩大出口,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在出口中比重。

    5、抓重大机制建设,形成聚焦推进重大战略新合力

    一是建立完善政策统筹机制。围绕已经出台的行动方案和实施意见,制定发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专项财政政策,推动财政资金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制定金融、人才、土地等一批相关制造业领域保障政策,建立完善资源要素保障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加强政策的统筹,打好政策的组合拳,确保工业用地、人才、创新载体等要素的统筹使用,形成政策合力;要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在渠道不变的条件下,联合使用、拼盘使用,确保既不交叉重复,又不缺项漏项。开展政策动态评估,对不适应产业发展的政策要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二是建立完善工作统筹机制。建立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在宁波召开“中国制造2025” 现场会,建立部、省、市联合共建试点示范机制。建立包括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在内的工作网络体系,推动各地建立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组织,加强工作联系机制,定期报送重要工作进展和工作信息。开展管理督查。积极引入工信部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和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作战图”,探索建立工作标准化、政策标准化和项目标准化体系,把握“时间、进度、成效”三个环节,力促建设工作实现“项目化管理,工程式推进”。开展考核评价。建立年度工作建立年度工作责任制,制定“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中国制造2025”工作推进情况的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各县(市)区年度考核中;建立动态目标评估机制,完善动态统计监测指标机制,及时发布检测考评结果。

    三是建立稳增长机制。强化“双底线”管控。按照确定的全市规上、规下工业增加值目标,分解目标任务,建立跟踪、通报、服务和督查等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跟踪服务。落实重大项目责任制和“月报、季汇”工作机制,促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同时,抓好新项目谋划生成和招商选资工作,特别是新签约重大项目要尽快落地开工。

    四是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先进城市交流。筹备“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现场会,总结和推广一批试点示范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利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契机,加强与德国、美国等国外先进城市和国内其他试点示范城市的交流合作,推动建设一批跨国制造业合作区和智能制造项目。建立智库支撑。积极推动与中国工程院、新华社和赛迪研究院、长城战略咨询研究所、智研院等机构的合作,统筹建立“中国制造2025”宁波智库体系,开展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跟踪与评估。科技人才交流。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领域,重点链接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重点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产业组织等创新创业组织及其关键节点人物和跨区域创业者,形成以人才为节点的全球链接网络。

    6、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服务工业 “铁军”部队

    一是深化精神学习。学深悟透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理想信念,努力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十八大及历中全会精神看齐、向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看齐,深刻把握稳中求进这一总基调和振兴实体经济这一核心任务,紧密结合全市战略重点,从全市发展大局角度谋划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

    二是强化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建设、“互联网+”、创业创新等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工业发展的任务要求,凝心聚力、主动担当、积极有为,牢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企业使命责任,充分把握当前全市支持和关注制造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做出更多贡献。

    三是强化干部能力提升。围绕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着眼于经济发展新阶段、新目标,跟踪理论前沿、技术前沿、产业前沿和发展前沿,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管理、产业布局、智能经济、智慧城市建设、信息经济等相关专题培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注重干部的专业匹配度,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培养、选拔、使用一批素质过硬的专业型干部,提升干部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完善干部实践锻炼机制,选派干部到重要工作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开发区域和基层一线历练,到上级机关、艰苦地区、企业等进行挂职,在实践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

    四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教育和约束,严格遵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持续深入反“四风”,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防范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以关键节点的治理带动日常风气的持续好转。要注重家风建设,廉洁修身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