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修改完善并发布《宁波市智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年)》。会同余姚市政府、市委人才办等单位做好第四届中国机器人峰会暨智能经济人才峰会组织和筹备工作。
(二)继续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制定完善《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若干意见》的配套政策,筹备“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全国现场会。
(三)贯彻落实市委“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工作部署,推进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做好精准服务相关工作,制定《2017年全市精准服务企业工作要点》并做好跟踪落实。
(四)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做好市党代会提案和市“两会”建议提案的接收、办理工作。
(五)筹备2016年度创业创新风云榜、全市工业物联网工程现场会;做好第7届智博会、第21届服博会招商招展等工作。
(六)组织召开全市推进“两创示范”暨政策性融资担保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17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省、市政府政策性融资担保建设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落实组织领导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组建方案、政策扶持机制。
(七)加强小微企业培育工作,开展2016年度新上规模企业“创业之星”评选,发布2017年我市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培育企业名单,并推荐申报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
(八)加强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石墨烯创新中心组建,并成功获批浙江省首批制造业创新中心。组织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第三批市级“三名”企业申报,确定第一批新产品试产计划。
(九)深化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宁波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研究讨论《市县盐业监管职责调整工作》及《市级部门盐业管理有关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市“脚臭盐”排摸检查工作。
(十)筹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用电监测系统改造升级和钢铁行业落后设备排查处置工作,做好电力直接交易跟踪监测。
(十一)印发《宁波市“企业上云”实施方案》明确各区县市任务,组织召开全市“企业上云”推进大会。
(十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召开《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发展报告》研讨会。完善基层信息系统;推进基层信息系统与安监、住建、卫计、信访等部门的数据和业务对接工作;做好宁波市城市统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中心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中国制造2025”宁波综合展示系统工作。
(十三)跟踪推进华讯方舟、腾讯、普华永道等项目洽谈工作。
二、6月主要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印发《高成长企业管理办法》、《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管理办法》、《智能装备优势企业管理办法》、《智能装备产业服务平台认定办法》和《首台(套)管理办法》等,并加紧兑现第一批政策资金。筹备“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全国现场会,做好方案上报、资料准备等工作。
(二)深入落实“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工作,制定我委牵头重点项目推进方案,继续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
(三)推进工业投资相关工作。重点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筹备召开“推进工业有效投资,加快实体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印发2017年工业技改投资工作要点、2017年500万以上技改项目和5000万以上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四)组织召开2016宁波创业创新风云榜表彰会和企业家座谈会。举办2017宁波工业设计周活动,谋划“深圳宁波周”产业对接活动。继续做好第21届服装节和第七届智博会筹备工作。
(五)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按要求继续做好市党代会提案、市“两会”建议提案的接收及办理答复工作。
(六)组织推荐国家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省隐形冠军企业审核与报送,启动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认定,下达第一批新产品试产计划。组织召开新兴产业百人会石墨烯产业论坛,推进石墨烯创新中心组建工作。
(七)继续推进“双创”、融资担保及“小升规”工作。起草《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启动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开展2016年度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再担保公司业务开展以及代偿基金运营,拟定2017年度我市开展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方案。
(八)开展千亿级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完善宁波市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名单,印发“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考核评价办法;发布2016年度宁波市工业强市考核评价结果 。
(九)组织开展宁波市第十个“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做好2017年有序用电计划等管理工作;推进区域能评改革工作;继续做好全市“低小散”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十)继续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加强食盐市场联合“百日整治”及食盐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做好2016年度各类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分析,研究上报2017年度职能考核目标。印发全市企业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指导并督查各地开展企业综合评价。
(十二)组织开展2017年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十三)下达2017年宁波市工业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继续推进集成电路项目和平台落地;继续跟踪推进腾讯、普适导航等项目洽谈工作。
(十四)印发《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市民卡工程建设发展三年规划和2017年度推进计划》;继续推进宁波市城市统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及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核工作。
(十五)继续推进政务云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预警平台运维和管理,继续推进企业上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