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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经信委2018年1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2月份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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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2-02 10:07
  • 来源:办公室
  • 一、2018年1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总结,筹备召开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会,研究确定2018年主要指标。

    (二)做好2017年度“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节能降耗工作等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抢”工作部署,出台《全市经信系统贯彻落实“抢机遇、抢项目、抢人才”工作意见的通知》,在全系统部署推进“三抢”工作。

    (四)启动“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申报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完成制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九大产业行动计划。

    (五)谋划推进智能经济发展,做好全球智能经济峰会、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与智能经济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和推进工作。修改完善《关于宁波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四基”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互联融通发展行动计划》。

    (六)继续推进“三年大改造”和“两个全覆盖”工作。完成2017年度规上企业智能化诊断报告汇总统计,推动初步解决方案企业与服务公司对接,启动2018年度需诊断企业上报工作。

    (七)做好“中国制造2025”目标考核奖励政策、“一事一议”政策、重点企业梯队培育政策、新装备首台套保险、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贴工作等政策兑现。

    (八)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题活动。

    (九)推进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制定《宁波市推进企业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市“亩均论英雄”改革系列宣传等相关工作。

    (十)开展“两创示范”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对招标入围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启动2018年度两创示范相关奖补项目申报工作;开展2017年度服务券优秀服务机构评选,完成2017年度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备案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规上工业企业“能效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做好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和钢铁产能指标置换协调工作,修订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十二)推进宁波工信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推进工业企业上云和市民卡移动支付全支付终端在公交领域应用,做好宁波城市服务统一A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工作;完成省政府基层四个平台对接工作,组织2017年宁波市信息化示范项目申报。

    (十三)开展岁末年初工业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完善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

    (十四)推进盐改工作。签订市级政府储备协议,进一步规范非碘盐销售管理;做好食盐企业及品种基础调查并指导区县级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十五)筹备2017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召开第四届B2B电子商务大会。

    二、2月份主要工作计划

    1.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以及全省经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大会,通报表彰2017年优秀区县(市),并与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签订2018年责任书,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

    2.启动“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申报工作,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制定2018年度全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主要工作任务清单。推进“全球智能经济峰会”筹备工作。

    3.贯彻落实《全市经信系统贯彻落实“抢机遇、抢项目、抢人才”工作意见的通知》,做好2018年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加快工业有效投资,完善2018年度重点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库,继续推进“三年大改造”和“两个全覆盖”工作;继续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和“三服务”工作,推进我市经信领域重点工作开展和重点项目的落地。

    4.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深化网络强国建设战略落地,研究制定《关于宁波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互联融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制造业+互联网”工程,制定出台九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5.加快制造业创新提升。制订2018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积极筹建磁性材料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创新中心。修改完善《宁波市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人才开发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工业物联网产业人才开发的实施意见》等两个细分行业的专项人才开发政策。

    6.持续推进“两创示范”工作。组织召开市双创办联络员工作会议;评选2017年度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优秀服务机构;研究并分解国家“两创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2018年度两创示范相关奖补项目申报工作。

    7.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市民卡工程推进会议,继续推进宁波城市服务统一APP项目建设和基层治理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召开《工业企业上云应用指南》发布会,深度推进企业上云工作。发布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