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工推进办〔2018〕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甬政发〔2017〕7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精准扶持不同行业、不同模式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7版)》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和修订,形成了《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版)》(征求意见稿)和《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导向目录(2018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5月7日前将相关意见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反馈至市经信委,无意见的也请书面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同无意见。
联系人:赵善扬,联系电话(传真):87186405。
附件:1.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版)(征求意见稿)
2.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导向目录(2018版)(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