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排查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减负〔2019〕1号)要求,现将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574-87188718。
举报邮箱:nbjfb@nbeic.gov.cn。
受理范围:政府部门(包括乡镇、街道)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平台公司、国有大型企业等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举报企业需填写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项目列表(见附件),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账款拖欠相关证明等材料,以备核查。
宁波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