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绿色制造发展水平,我局组织起草了《宁波市绿色制造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9月4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经信局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制造处。
联系电话:89292006,传真:89186435,电子邮箱:4998786@qq.com
附件:《宁波市绿色制造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9日
《宁波市绿色制造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