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20〕375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有关企业:
工信部已启动了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为做好我市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本批单项冠军申报分为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同一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企业主要从事制造业某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申报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其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需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原则上居国内第1位)。
3.已被认定为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且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4亿元以上,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全国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
4.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5.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
6.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7.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8.具有本地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国家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如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可按新申报第五批单项冠军程序和要求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推荐
1.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报意愿,各地经信部门于5月15日前将初步推荐名单上报市经信局。
2.市经信局筛选后,提出候选企业名单。候选企业按要求预先做好书面申报材料(初稿1份),并于6月15日前上报市经信局。
3.市经信局根据工信部限定申报名额和企业上报材料等情况进行初审,择优提出推荐名单。
4.列入推荐名单的企业,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二、关于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
列入国家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冠军产品企业,要进行三年一次的复核(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2),企业按要求预先做好书面复核材料(初稿1份),并于6月15日前上报市经信局,经市经信局初步复核后,再进行网上填报。
三、其它要求
列入我市国家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名单的企业、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名单的企业,在完成网上填报的同时,必须另行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书》)一式3份(纸质材料必须经在线报送系统打印),加盖公章。具体网上填报时间及网址另行通知。
联系人:技术创新处 侯永成,联系电话:89292035,电子邮箱:928939495@qq.com,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44室。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2.国家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宁波市企业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