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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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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2-15
  • 发布:市经信局
  • 甬经信笺〔2022〕1704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促进典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主要包括六类产品及多种产品集成应用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六类产品为:具有趋势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功能代偿型等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具有行为监护、安全看护等功能的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具有健康状态辨识、中医诊断治疗等功能的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实施适老化改造的智能产品。

    (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科普等两类智慧健康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老年教育/购物等四类智慧养老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在宁波大市内注册,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完善的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经营状况稳定,3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3.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1家主体申报。

    (二)基本条件

    1.申报范围按附件1所列分类,并满足相应要求;

    2.申报的产品应在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申报的服务应能精准对接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

    3.申报的产品和服务应上市销售半年以上,符合相关标准,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申报书,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属地经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认真把关项目质量,于2022年12月21日前审核后予以推荐,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纸质版一式2份邮寄。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产品提供单位应保障相关产品的生产供应、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和售后服务,入围服务提供单位应做好相关服务的市场推广,把好服务质量关,持续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二)入围产品和服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联系人:市经信局电子处 朱霄波、王洋,联系电话:89292028、89292029,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附件:1.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分类

       2.《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申报书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分类.pdf

    附件2:《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