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中小〔2022〕14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2022年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认定工作。前期各区(县、市)、管委会经信部门已完成企业自愿申报、审核、公示、公布、上报等程序,经相关程序,确定宁波产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1566家企业为2022年度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2022年度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2022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各地经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
附件:2022年度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