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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2-04-19
  • 发布:市经信局
  • 甬经信笺〔2022〕415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详见附件)要求,请各单位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申报企业于5月4日前登录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项目的信息填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交各地经信部门,各地经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5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徐波、梁晓炜,联系电话:89292029、89292063。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