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22〕415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详见附件)要求,请各单位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申报企业于5月4日前登录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项目的信息填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交各地经信部门,各地经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5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徐波、梁晓炜,联系电话:89292029、89292063。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