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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奖励(补助)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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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5-13
  • 发布:市经信局
  •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337号)精神,市经信局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等5家获评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开展了专项评价和审计。根据评价和审计结果,经局务会议审议,拟对有关单位共给予奖励360万元、建设补助359.9万元。现将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奖励(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5月19日。如有意见或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杜云峰,联系电话:89292067,邮箱:9310190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