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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对2021年“放水养鱼”培育达标企业实施财政激励政策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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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6-21
  • 发布:市经信局
  •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28号)精神和《关于实施2021年度“放水养鱼”行动计划培育企业财政激励政策的通知》(浙制高办[2022]11号),测算出我市可实施财政激励政策的“放水养鱼”计划培育达标企业奖励资金清单,现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反馈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联系电话:0574-89186412

    邮    箱:1937796621@qq.com


    附件:“放水养鱼”计划培育达标企业奖励资金清单

     

       

            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放水养鱼”计划培育达标企业奖励资金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