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23〕1442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带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2023年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宁波市推进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甬制造业办〔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和监理服务商资源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重点(细分)行业: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运动休闲服装、绿色石化、模具、磁性材料等6个行业。
(二)服务商类型:包括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和监理服务商两大类。其中:
1.数字化改造服务商:能够熟练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产业链协同等业务环节的数字化需求,为企业提供工厂数据采集应用、软硬件系统开发集成,自动化控制装备研制部署等工程服务;云数据采集、计算,云产品应用、云化实施等云平台服务;以及咨询规划、诊断评估、测评认定、技术标准、管理培训等咨询培训服务的服务商。
2.监理服务商:了解数字化改造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及节点,根据实施合同,围绕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提供全过程、体系化、标准化的监督管理、沟通协调、文档管理、项目验收等服务内容,确保数字化改造项目保质保量、按时推进的服务商。
二、遴选条件
(一)服务商企业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且有在宁波市内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其中,通信运营商等特定行业允许分公司参与遴选,分公司证明其具有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的情况下,允许其独立参与本次遴选工作,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申报资料与本通知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同一主体的不同分公司不得重复参与遴选。
(二)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应具备较强数字化改造能力,技术研发基础好,有行业咨询、诊断、改造的实践经验和成熟产品(有典型应用案例支撑),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工信厅企业〔2022〕32号)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三)监理服务商应具备对数字化改造实施全过程全流程监理的能力,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工信厅企业〔2022〕32号)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监理服务。
三、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服务商企业自主申报,根据企业服务能力,按照申报方向填写《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资源池申报表》(附件1)或《宁波市中小企业监理服务商资源池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3年11月21日17:00前将申报表纸质件(加盖公章)一式3份和申报表Word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1份报送至属地经信部门。注册地不在宁波市域范围的企业,可将纸质件一式3份和申报表Word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1份直接报送至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报业大厦A座北8A08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各地经信部门汇总填写《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和监理服务商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将企业申报表纸质件一式3份和申报表Word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1份,于2023年11月23日17:00前上报宁波市经信局。
(三)宁波市经信局根据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经综合评定并公示后,公布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和监理服务商资源池名单。
(四)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和监理服务商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定期更新调整。
联系人:产业数字化推进处 蒋之成,联系电话:0574-89292051。
附件:1.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资源池申报表
2.宁波市中小企业监理服务商资源池申报表
3.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和监理服务商申报推荐汇总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