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工业冲刺四季度勇夺“开门红”和稳产提质的若干意见》(甬制造业办〔2022〕23号)文件规定,拟对宁波市2022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速达标的“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1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联系电话:89292055;传真:89186417;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
附件:2022年“冲刺四季度”产值达标企业奖励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