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领域智力支撑,优化完善制造业绿色低碳公共服务体系支撑,深入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特向社会各界征集第三批宁波市绿色低碳领域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熟悉国家绿色低碳相关政策,以及绿色制造、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绿色制造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绿色降碳、节能节水、清洁生产与生态环境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热心我市绿色低碳发展事业,愿意接受政府委托的任务,提供业务指导和顾问咨询服务;
(五)本次专家征集主要面向制造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一)依法依规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成立三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具备开展绿色制造相关评估、咨询、服务等的经验和能力;
(三)机构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绿色降碳、节能节水、清洁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领域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
(四)从事评价工作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三、征集程序
1.推荐。通过区(县、市)经信部门、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章确认后报送申请表(附件1、2)。本地专家和机构原则上采用推荐形式。
2.自荐。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直接向宁波市经信局报送申请表。
3.审核入库。请于3月2日前,将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表word文件、申请表盖章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pdf扫描件)上报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报送至指定邮箱)。同时,申报专家须登录宁波市制造强市大数据平台(http://183.134.232.143:8082/components/zz4/front)同步填报。市经信局根据推荐、自荐情况,经审核后择优纳入市级绿色低碳专家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
联系电话:89183431,89292006;电子邮箱:1540820017@qq.com。
附件:1.宁波市绿色低碳领域专家申请表
2.宁波市绿色低碳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申请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