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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大飞机及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及《宁波市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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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4-18
  • 发布:市经信局
  • 为服务制造强国战略,推进宁波市大飞机及航空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高质量实现新型工业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宁波市大飞机及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及《宁波市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两项课题的编制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1.《宁波市大飞机及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

    2.《宁波市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在深刻理解国家关于大飞机及航空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战略布局,以及深刻掌握宁波相关产业情况的基础上,开展新发展格局下宁波市大飞机及航空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结合浙江省有关发展政策规划,根据宁波市大飞机及航空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现状,围绕奋力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361”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等规划的目标,提出未来5年我市大飞机及航空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细化目标。调研借鉴国内先进城市成熟经验做法,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化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产业布局和重点任务方面的建议。

    服务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

    采购预算:每个课题经费人民币100000.00元(拾万圆)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材料

    (一)企业(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有助于本次投标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企业(单位)诚信方面的书面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同类业绩经验。提供2021年以来承担过宁波市(市级或以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集群等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合同的扫描件,合同须表明关键信息。

    (三)课题计划及费用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课题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7:00。投标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资质证明、同类业绩、课题计划及报价、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对提供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说明,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寄送到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46室(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联系人:丁老师(课题1),电话:0574-89292027;赵老师(课题2),电话:0574-8929204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