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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经信局组织召开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工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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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4-23
  • 发布: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
  • 为科学评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水平,引导企业明确数字化转型的方向和重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4月19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工作研讨会。

    会上,市经信局产数处简要汇报了数字化等级评价办法的出台背景和第一批次数字化等级的申报、评审情况,并进行了企业未能评级的原因分析。各参会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围绕数字化等级评价相关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对标提出了企业数字化提升方向,并对完善数字化等级评价工作机制提供了良好建议。

    会上,企业纷纷表示:随着全球数字化进程的加速,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数字化等级评价的出台恰逢当时,能够有效地助力企业找短板、助长板、锻新板,将和经信部门共同推进数字化等级评价工作,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化下的新质生产力。

    下步,市经信局将充分吸收企业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工作流程,助力我市加快推进“智改数转”全覆盖。


    数字化等级评价办法 小常识

    一、评价原则:强调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评价标准:从数字化基础、业务环节数字化、集成与新模式、综合绩效提升四个维度指标项,对企业的数字化水平进行评估。每个维度下设具体的评价指标,并根据重要性赋予相应的分值。

    三、等级划分:根据企业数字化发展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共四个类别。评价维度包括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5G全连接工厂(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两个维度。

    四、评价方式:评价方式包括直接评定和申报评定两种方式,按照就高原则予以认定。

    (一)直接评定:根据国家/省级/市级/区级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等试点示范名单评定相应的数字化等级。

    五级:2020年(含)后,列入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省级未来工厂(含试点)等名单,或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四级及以上能力等级(有效期内)的企业,直接评定为五级。

    四级:2020年(含)后,列入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云上企业”等名单,或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有效期内)的企业,直接评定为四级。

    三级:2020年(含)后,列入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大脑)等名单,或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有效期内)的企业,直接评定为三级。

    二级:2020年(含)后,列入区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或通过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验收的企业,直接评定为二级。

    (二)申报评定:按照常年申报、定期分批评定的方式进行组织。申报数字化等级的企业,按照《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标准细则》开展自评价,并编写申报书,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五级;对综合得分80分(含)~90分(不含)的,评定为四级;对综合得分60分(含)~80分(不含)的,评定为三级;对综合得分在40分(含)~60分(不含)的,评定为二级;对综合得分40分(不含)以下的,不列入评价范围。

    五、动态管理。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可根据数字化改造建设成效,申请重新评价,提升数字化等级。

    六、激励措施。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达到三级(含)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国家、省级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相关项目申报。同时,鼓励各部门实施差别化的财政奖补政策,强化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结果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