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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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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7-23
  • 发布: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下旬至11月底,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经信局党组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回访检查巡察。2024年2月1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巡察整改工作会,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巡察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共同担任组长的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强工作人员配置,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化运行,常态化、实体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清单管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两项4个需整改的问题,局党组逐一研究分析,提出31项具体整改措施,印发巡察整改方案,制定4张整改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

    (三)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按照“问题清单式、整改销号制”要求,落实跟踪通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进度及质量;相关处室把巡察整改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存在差距方面

    1.针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方面存在不足,多以传达上级文件或批示精神为主,结合宁波实际以安全发展理念统筹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仍有不足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组安全生产学习。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对照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按照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的要求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坚持党组领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度工作思路中重点之一。二是强化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观看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和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主责主业,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产业集群建设、“2070”空间规划布局、企业“智改数转”等工作中。三是强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理念宣传。通过“行业标准宣贯”“平安企业建设”“安全信息提醒”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周等活动,组织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2.针对“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系统谋划不足。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缺乏定期分析研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监督管理部门之间未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牢重点环节。开展工业区块基本情况排摸,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工业区块排摸的通知》,建立工业区块清单。加大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改造的支持力度,将安全生产装备应用写入《宁波市经信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为抓手,加快推进企业“智改数转”,目前完成改造企业1902家。

    深刻汲取南京“2.23”重大火灾教训,协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和锂离子蓄电池等产品质量专项排查行动,建立电动自行车和锂离子蓄电池回收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各地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执行情况专题宣贯活动。二是抓好关键时节。按照“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市经信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特别是把无动力修造船舶的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落实防台防汛措施及每艘船的安全应急联络人,3月起每月动态掌握无动力船舶状况并向省经信厅报送我市修造企业无动力船舶情况。抓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转发和下发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通知。自5月民爆行业监管职责接转后,第一时间组织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三是抓实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将安全生产纳入《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产业准入导向政策条款,以及相关行业规划、法规标准,实施“一票否决”倒逼机制。强化检查指导,局领导深入对口联系服务区(县、市)或功能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并落实民爆行业每季检查一次、各地每月检查一次的检查机制。强化信息互通,通过沟通协商,与应急、消防监管部门建立半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互通,配合开展督促提醒易发多发的安全事项,形成良好的信息互动机制。

    3.针对“针对‘三管三必须’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理解不够清晰,至今尚未明确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领导班子职责。印发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明确了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和督查指导,推动安全生产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明确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小微企业园、无动力船舶修造企业以及工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等处室工作职责,形成按岗位抓安全,按职责抓安全,按业务抓安全责任分工机制。建立局安全生产联络员队伍,及时督促处室关注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相关任务落实。三是推进治本攻坚行动。根据国家、省、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经信实际,印发《宁波市经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7大主要任务,28项工作举措,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制定印发《2024年度宁波市经信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对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作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指导督促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综合利用各类产业政策、规范标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等手段推动源头治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存在不足,如未将企业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处罚情况、重点隐患整改情况、责任事故等与园区(企业)申报、奖励、补助等政策有效结合起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统一安全标准,全面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2月7日市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宁波市工业企业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我局协同配合市应急局充分发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平台全面排摸小微园区(厂中厂)底数,形成动态清单。

    市经信局根据《宁波市工业企业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职责分工“指导已认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一是系统化谋划。为进一步压实认定园区运行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园区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制定《市经信局工业企业小微园区安全整治行动方案》,通过聚焦园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本质安全提升等工作,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精准化管控。紧扣产业布局和要素管控,联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起草完成《宁波市工业集聚区工业区块控制线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引导类企业清单标准,严格用地、用能、排污指标等要素管控。强化技改项目安全要素,组织召开项目审批工作专题会,指导各地经信部门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过程中,提醒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推动智慧消防与园区数字化管理工作,在风险较高场所推广应用可视化视频监控、烟感、温感等物联网感知设备,动态监测风险。严格小微园区认定门槛,将安全工作作为省级小微企业园认定推荐及考核评价前置条件,对落实不到位园区取消晋级资格,并纳入调整退出范围。三是全面化压责。根据《市经信局工业企业小微园区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指导督促各地经信部门同步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对已认定工业企业小微园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会同市应急局、属地消防大队赴望春工业园、余姚工业园等园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带队深入小微园区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指导。

    三、持续推进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站位,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整改质效,对于已整改完毕的,适时组织“回头看”,暂未完成整改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统筹兼顾,抓好有机融合。推动问题整改与年度推进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企业培育服务、数实深度融合、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工作同频共振,并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问题整治,切实促进各项中心工作有效落实。

    (三)抓常抓长,构建长效机制。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主动查找不足,补齐弱项短板,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与应急、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推进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9292067;邮政信箱: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市经信局,邮政编码:315000;电子信箱:4992404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