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强化投融资支持、强化争先创优示范、强化统筹协调联动等四个方面提出了39条具体举措。明确支持打造智能制造标杆项目,对列入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5G工厂方向、省级未来工厂和“灯塔工厂”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支持争创一流企业,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国家级一流(领航)企业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