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数经笺〔2025〕134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2070”工业集聚区建设和“512”区块改造等重点工作,我局起草了《宁波市工业集聚区规划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月21日(周五)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无意见也请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产业发展与投资促进处 蒋卫星;联系电话:89292059。
附件:宁波市工业集聚区规划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数字经济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