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5〕55号)要求,现就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宁波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根据《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附件1)选择揭榜任务,并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有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的,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有关事宜
(一)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北仑区(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对照申报要求和重点任务榜单,积极摸排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请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对照申报要求和重点任务榜单,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高校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gs.hcp.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并同时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加盖公章)抄送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电子邮箱271100128@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三)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情况进行择优推荐。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信部开展测评并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工信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推动优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
联系人:数智化转型协调处 徐波,联系电话:89292039。
附件:1.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
2.申报材料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