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宁波市组织有关车企开展了补贴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区县(市)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查和市级相关单位复审,现将有关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符合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为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拟申报车辆共计721辆,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888.361万元,其中: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拟申报车辆1辆,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068万元;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拟申报车辆720辆,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75.293万元。
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20日
联系电话:0574-89292046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电子邮箱:cqdnbjxj@163.com
附件: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