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企服〔2021〕167号)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年度绩效评价和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4〕142号)要求,经平台自主申报、各地经信部门初审推荐和市经信局复审并对示范平台申报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现将拟继续认定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和拟认定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如有意见或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周雨虹,联系电话:89183416,邮箱:112214807@qq.com。
附件:
1.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拟继续认定名单
2.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