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强链补链产品认定申报的通知》(甬数经汽车〔2025〕31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汽车产业新能源化转型提升投资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甬数经汽车〔2025〕57号),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项目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初审,专家评审,现将认定(补助)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7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联系电话:0574-89292046,电子邮箱:cqdnbjxj@163.com。
附件:2025年度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专项政策第二批项目情况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