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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年度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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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6-26
  • 发布:市经信局
  •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市经信局《2025年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年度评价办法》(甬数经企业〔2025〕8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

    二、申报资料

    (一)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年度评价申报表(附件1)。

    (二)注册在宁波地区的制造业和制造服务业企业清单(附件2)。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集团)年度财务(并表)报告和特别说明。

    (四)其他应提供的相关自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渠道:各申报企业应登陆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进行线上申报。

    (二)线上申报时间:线上申报时间为6月26日—7月3日。请企业于7月3日前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自证材料。属地经信部门于7月4日前完成线上材料初审。

    (三)资料要求:企业在填报系统完成提交后,通过系统打印申报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骑缝章,纸质版与扫描电子版各1份;附件无需打印,在填报系统上传扫描电子版即可。请企业将纸质材料及扫描电子版于7月3日前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后,由属地经信部门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处 李婷婷,联系电话:89292034;颜靖靖,联系电话:89281489;在线申报技术服务,联系电话:87900574。

    附件:1.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年度评价申报表

       2.企业(集团)及下属注册在宁波地区的制造业和制造服务业企业清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5日

    1.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年度评价申报表.doc

    2.企业(集团)及下属注册在宁波地区的制造业和制造服务业企业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