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18〕792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落实《宁波市智能装备首台(套)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施行)》(甬经信原材料〔2017〕258号),继续推进我市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我委组织专家修订了《宁波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2018年8月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经信委原材料办。联系电话:87185148,传真:89185148,电子邮箱:wspcl@126.com。
附件:宁波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8年版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